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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房预售预购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2010)民非诉字第号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
20年月,甲乙双方在的主持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分得的位于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的动拆迁安置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万元(万仟圆整)。该房屋房型结构:×室×厅,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类型:公寓;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房地产权证编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编号):沪;房屋座落: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
乙方于20年月日向甲方交付5万元(伍万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万元(万仟圆整)于月日交付(分两期/三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第二笔主要购房款···;尾款······)。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并结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过户)手续。
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内,甲方不得再对该房屋进行任何权利上的处分。
第二条(房屋总价问题)
1.
2.
3.
4.
第三条(甲方交付义务)
第四条()
第五条(该安置房产权问题)
甲方保证在今后该房屋办理房地产权证时,······,······。如果甲方在报送做房产证的资料时加上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导致该房屋有×、×之外的其他共有权人,进而影响到本次房屋转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或者影响到该房屋如期顺利过户,甲方作为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乙方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甲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
如果乙方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甲方按照该房屋······赔付给乙方,并双倍赔偿乙方······费用,并且不得对······提出任何主张。
第六条(处分权)
甲方承诺对所售房产有完全的所有权和完全的处分权,保证任何第三人不能对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若甲方隐瞒其对该房屋不具有完全处分权的事实,如······、······、······等,导致在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赔偿给乙方;若×价低于······,则按照······赔偿给乙方;同时以乙方支付的万元(万仟圆整)购房款为基数,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购房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计算利息支付给乙方。
若甲方隐瞒其对该房屋不具有完全处分权的事实并未导致不能按时过户给乙方,该房屋仍然按期有效过户给乙方了,但是给乙方造成了其它损失,则甲方须赔偿·····给乙方。
第七条(逾期违约责任)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购房款,则每逾期一日,向甲方赔偿···的逾期违约金。
如无正当理由、非因不可抗力,甲方未及时腾空房屋交付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支付乙方···的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在×动拆迁公司通知办理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人的"小产证")后,甲方须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向动迁公司报送办理房产证的材料。如甲方在动迁公司通知之后一个月还未报送材料,视为甲方拖延申办房产证,须自动迁公司发出通知的第32日起,每日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
第八条(户口)
甲方保证在过渡期内不将本人及任何亲友的户口迁入该房屋。
如甲方在过渡期内将本人及任何亲戚好友或者任何其他人的户口迁入该房屋,须赔偿······,并加付······的违约金。
第九条(有关费用的交割)
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该房屋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甲方已缴纳的公用事业费······。
第十条(婚变)
过渡期内,若甲方×再婚,或者甲方×结婚,皆不得变更该房屋的产权。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之前×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和×仍须按照本合同约定,只······,不得······;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再婚或者×登记结婚,在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得变更该房屋的产权,不得······。
若×或×因自己婚姻状况的变动而变更该房屋产权,导致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或者······的···赔偿给乙方,同时双倍赔偿乙方······和······的全部成本。
若······,·······;·····。
第十一条(甲方的继承问题)
甲方的继承人不得对该房屋作任何处分。若甲方的继承人对该房屋作出处分,或者甲方或其继承人······,导致不能过户给乙方,须按照······或者······赔付给乙方。
若甲方的任何继承人在甲方身故后继承该房屋产权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导致不能过户或不能全部过户给乙方,则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按照······或者······的···赔付给乙方。
若甲方意外身故后,在该动迁房交易限制期满后×日内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没有依照本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则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若甲方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的法定代理人逾期三个月仍未履行协助乙方过户的义务,则视为不能或者不予过户,须按照······或者······赔付给乙方。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不幸身故,则×成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须保证在五年的交易限制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做任何变更和任何处分,并且有义务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若在该房屋房产证颁发下来之后、过户给乙方之前×不幸身故,该房屋所有权人须变更为×一人,×变为该房屋的唯一所有权人,房产证上不得增加其他任何人的名字;同时······费用由×自行承担,不得要求乙方分担。
若在颁发房产证之前甲方×与×都不幸身故,······将是该房屋产权的主要继承人。×须承诺在动迁公司通知办理产证时······,使×······。×作为该房屋所有权人,须保证在五年的交易限制期内不对该房屋产权作出任何变更和任何处分,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及时与乙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过户手续。
第十二条(乙方的继承问题)
在过渡期内,若乙方×、×二人中的一人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在世的另一人。若在过户之前二人都不幸身故,该房屋将过户给······,或者······。
第十三条(甲方的基本义务)
1.甲方不得因今后该房屋市场价格的上涨而主张解除合同、不过户给乙方;
2.甲方不得······;
3.甲方不得······;
4.甲方不得因······;
5.甲方须保证······;
6.甲方不得在任何情形下······,同时保证······。
如发生上述任何一种情形,导致该房屋不能过户给乙方,甲方须按照······赔付给乙方;如果延期过户,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四条(甲方的特别义务)
甲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该房屋房地产权证后,须在三日内交付乙方收存。甲方将房产证交付给乙方后,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除非经乙方书面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若甲方······,除应······外,须在违约行为被乙方发现并告知甲方之日起30日内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五条(预期违约)
如在本合同签订之后、该房屋过户之前的过渡期内,即买卖合同履行期间,一方以语言或者行为明示将不履行买卖合同,即因该房屋价格的显著大幅上涨或者下跌,或者其它任何非不可抗力的原因提出取消本次交易,构成预期违约。预期违约一方须······赔付给对方,且守约方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向该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六条(兜底条款)
因前述所有情形及任何其它未列举的情形造成在交易限制期满后房屋不能过户给乙方而由甲方收回或者作其它处分的,甲方除按照······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不得要求乙方······,并且须两倍赔偿乙方······的费用;若迟延过户,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
第十七条(乙方损失自行承担的情形)
因乙方自身过错(故意或重大过失)未能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造成损失的,乙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付······给甲方。
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后,因乙方自身过错而不予过户或者迟延过户的,自可以过户之日起,房屋灭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乙方违约责任)
1.在交易限制期满后,因···价低于···,乙方主张解除合同不予过户的,须按照······赔付给甲方。
2.因其它非不可抗力的原因,在可以过户时或者过渡期内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愿过户而要求退还房屋、收回购房款和利息的,按照······赔付给甲方。
3.因交易限制期满后可以过户时···价低于···,乙方迟延过户的,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甲方。
第十九条(乙方注意义务)
该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后,若乙方出租该房屋,由乙方承担对该房屋内居住者的一切注意义务和提示告知义务,包括尽到对承租人的安全保障义务、监督约束承租人不利用租赁房屋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义务等。如居住于该房屋内的承租人发生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意外事故,房主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如承租人利用租赁房屋进行制毒贩毒、制假售假、卖淫嫖娼等违法犯罪活动,房主需要承担连带法律责任的,一概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若乙方接收该房屋后自住,乙方与邻居、物业公司等发生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甲方配合义务)
1.
2.
3.
第二十一条(有关约定)
1.该房屋过户时需要交纳的交易税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2.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后,······,······,甲方不得要求···。
3.交易限制期满后,该房屋过户到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人(如乙方子女或父母)名下,属于乙方自家内部事务,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十二条(情势变更)
1.(法律和政策的变动)因相关的法律规范(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或者国家和本市关于动迁房和房地产买卖的行政管理规定的变动导致不能及时过户或者不能过户而造成的损失,双方······,······。
如果地方政府的政策发生变动,交易限制期······,则按照······处理,······。
2.(经济形势的剧烈变动)如果在过渡期内社会经济环境和经济形势发生急剧变动,如发生严重的经济危机、金融危机导致严重的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货币急剧贬值,或者房地产市场价格大幅剧烈波动,双方应当本着······的精神,及时沟通协商,对······,合理分担损失。
3.(优惠补缴)如果过户时关于动迁房交易管理的实施办法或实施细则已经颁布施行,政府主管部门要求补缴······,按照政府的实施办法(细则)的规定执行;如果地方政府的实施细则(实施办法)没有具体规定,······;······。
4.(再动迁)如果在过渡期内该动迁房所在区域再动拆迁,······,······。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
1.因不可抗力造成房屋灭失、损坏的,在房屋交付给乙方之前由甲方承担,房屋完全交付给乙方后,转由乙方承担。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1)地震、洪水、海啸、台风、飓风、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2)火灾、战争、动乱、暴乱等人为灾害;(3)征收、征用等政府行为。因房屋居住者自身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等过错行为导致的火灾,不属于不可抗力。
在房屋完全交付给乙方后,如遭遇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毁损、灭失,······、······、······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2.因一方的客观不能导致延期过户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赔偿300元(叁佰圆整)给对方。所谓客观不能,是指在可以过户时,由于一方身处异地或者外国,由于客观上不能克服的原因不能及时赶回上海,或者由于受伤、患病等不能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形。
第二十四条(合同用语的释义和规定)
1.本合同中所称"······价"、"······价",都是指房屋的总价款。"···价"是万元(万仟圆整),"······"是万元(万仟佰圆整)。
2.本合同中涉及到的所有钱款数额,皆以人民币为币种。
3.本合同所称"交易限制期",是指上海市房地局2005年《上海市配套商品房和中低价普通商品房管理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的动迁房所有权人拿到房产证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的限制期限;"······",是指······后的×日内。
4.除不可抗力和客观不能的情形外,逾期······未过户,视为不能过户或者一方不予过户。
5.本合同中所称"······"、"按照······计算逾期违约金给乙方",······,即如果······,以······计算;如果······,则以······计算。乙方承担对甲方的违约责任时,······原则相同。
6.该房屋······的···,以······为准。
第二十五条(有关协议的效力)
甲乙双方此前签订的协议、合同中对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约定以及对同一事项的约定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该房屋交易限制期满可以过户时,甲乙双方共同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需另行签订上海市房地局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双方为办理过户手续所需签订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之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内容与本合同(包括附属法律文书和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亦可对本合同的约定作出变更。
第二十六条(附件与正文的关系)
本合同的附属法律文书(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正文与附件、补充协议表述不一致的,以附件、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十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本合同履行地)法院×市×区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八条(合同有效期限和文本数量)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至该房屋过户(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为止。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律师王建波先生保存壹份作为见证。
(本合同正文至此结束,以下为附属法律文书。)
附件一:房屋出卖人产权声明承诺书
出卖人产权声明承诺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系上海市×区居民,今明确声明并承诺保证:我们是位于上海市×区的动拆迁安置房的被安置人,是今后该房屋进行产权登记后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该房屋没有任何其他所有权人。我们以前的其他家庭成员和其他任何人对该房屋都不拥有任何产权。
今经该房屋买受人×、×委托代理律师王建波先生的讲解,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所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已清楚明白,深知在民事交易中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今后办理房产证时如果我们加上其他人的名字,有可能导致现在我们与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成为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给买受人造成本不应有的重大损失。
现在我们明确保证:······,······,······。······,我们作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的过错方将承担全部的缔约过失责任或者违约责任,分别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如果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买卖合同接受该房屋,我们保证······,对因此······,我们全部承担;因此给买受人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即为解决此问题所付出的直接成本,如交通费、查档费、咨询费、律师服务费等),我们赔偿······给买受人。
如果买受人不愿意接受该房屋,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我们将按照······赔付给买受人,并双倍赔偿买受人······费用,并且不对······提出任何主张。
(以下无正文)
声明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二:房屋共有权人声明承诺
共有权人声明承诺书
兹有我**×(身份证号:)与×(身份证号:)、×(身份证号:)就位于上海市×区的动迁房(房产证编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编号:沪号,以下简称"该房屋")买卖一事,我完全知情并······。现在······,······。我现在明确声明:在······时,我有义务······,······,并且承诺不主张······的任何权利。否则,我将承担与×相同的×法律责任。
声明承诺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三:*人履约担保书
**人声明和履约担保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是×(身份证号码:)的···、×的···,与×、×有*关系,与×有*关系。今本人明确声明:我对×、×出售位于上海市×区的动迁房(房产证编号/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编号:沪号,以下简称"该房屋")给×和×一事完全知情,并且······。现在······,······。今后······,我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现在我对该买卖作出如下保证:
在该《动迁房预售预购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即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内,若×、×因违反与乙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而产生违约责任,或者因×、×的任何重大过错导致······而产生缔约过失责任,我均愿意与×、×承担全部×责任,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赔付给乙方······的价款,或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给乙方。
如在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即过渡期内,有×、×之外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屋提出任何权利主张、提起······或者对该房屋作任何追索,我将承担与×、×相同的完全×责任,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赔付给乙方······的价款,或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的···给乙方。
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过渡期内如×、×发生任何意外导致在交易限制期满后不能与乙方一起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我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好该房屋过户手续,将该房屋过户到乙方或者乙方指定的受让人名下。
本保证担保期限:自我签字之日起,至······止。
(以下无正文)
声明人兼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四:授权委托书
附件五: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人):见证人: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